家庭看護免評新制上路 重症家庭如何保障權益?
隨著《就業服務法》第46條修正條文通過,自2025年8月1日起,80歲以上長者,或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,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時,將可免除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程序。此項「免評新制」雖為照顧家庭帶來便利,卻也引發重症家庭憂心「棄重擇輕」,擔心在聘僱家庭看護時更難找到適合的人力。
根據勞動部統計,目前中重症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約19.7萬人;80歲以上健康或亞健康長者則有53萬人,70到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亦有12萬人。隨著修法上路,預估將新增10萬人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。近期已有家屬反映,現任看護工要求加薪,甚至想轉換到照顧工作較輕鬆的家庭,加劇人力流動。部分人力仲介業者也以「80歲免評」作為宣傳,進一步推升市場競爭。
勞動部六大配套措施 保障重症家庭照護需求
為了降低政策對重症家庭的影響,勞動部攜手衛福部,提出六大配套:
- 輕重分流、重症優先 建立「重症優先審查」制度,重症家庭只要檢附醫療或失能證明,即可加速申請程序;80歲以上長者若僅附身分證明,則須先經過國內求才流程至少7日。
- 擴大多元免評資格 除原有條件外,新增癌症第四期以上患者、全癱臥床者、以及一年內曾聘僱過看護工者,皆可直接申請,不需重複進行巴氏量表評估。
- 重症家庭國內承接優先 重症家庭可優先承接移工,甚至可跨業別承接,只要補足20小時補充訓練,即可合法轉任。
- 協調來源國增加供給 與移工來源國加強協商,確保培訓品質,並由駐外館處優先處理重症家庭的簽證申請。
- 補足行政人力 新增188位第一線行政人員,加速處理申請案件,避免重症家庭因人力不足而延誤。
- 擴編預算支持 投入11.8億元經費,提供短期照護、喘息服務,並發行「家庭看護雇主權益手冊」,加強資訊透明。
對雇主的提醒
- 一般長輩申請:80歲以上長者或癌症患者雖可免評,但仍需依規定經過國內求才流程。
- 重症家庭:持醫療證明者仍享有優先權,可確保在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時,不會被「棄重擇輕」。
- 人力選擇:若長期照護需求高,也可考慮養護機構看護工或家庭幫傭,由專業仲介協助媒合。
在少子化與高齡化的社會趨勢下,家庭看護、家庭幫傭與養護機構看護工的需求將持續上升。金宥人力仲介提醒,每個家庭在聘僱國際移工時,除了了解新制,也要慎選合法仲介,才能確保照護品質與長輩的福祉。
出處:勞動部


